(圖自網路)
很多人.去過各個國家旅行.
很多人.有去過警局報案.備案.調解..
但是.被抓進拘留所度過一晚的人.
應該不多..(少進去比較好)^^
今天.我要紀錄記憶中的拘留所..
是這樣.
我家曾經開過雜貨店.當時流行店裡放電動玩具.
利潤是.和放電動台子的人均分一半.
由於.很多店家都有放.所以我家也不例外.
真的.電動玩具利潤很好.
我只顧4台彈珠台和一台娛樂麻將台.
負責換零錢.和打招呼.
每天就可分利潤大約1萬以上.
(但我爸只分給我500元..欺侮自己人嘛~)
後來生意越來越好.放檯子的人競爭多.
我們後來分到7比3分..當然是我們 7.風險大嘛~~
好景不長..
不知是不是不讓賭博電玩進場.得罪了小人
(ㄇㄚˊ仔台)...也有人說小瑪莉..
(賭起來.輸贏很大..會害死人)
當時直覺.賭博電玩.會為我們帶來災禍.堅決請爸爸.
不要心軟..不要受他們利誘..
因為雜貨店的登記負責人是我.不能害了我.
所以.我也有去稅捐處作娛樂機台的登記.內部
直接貼告知牌.不是賭博.無法兌換現金..
當然熟客有讓他們方便.
可以兌換香菸.雜貨店裡的糖果餅乾.日用品.
那是一段好玩的日子..呵呵..小費超級多..
還發現.本人有經營特別行業的天賦.
所以.行業間的眼紅.就有人檢舉我經營賭場..
天哪..賭場...
對我來說..
當時年紀還小的我.被冠上賭場老闆的字眼.
還真是不堪.我爸給我的薪水越來越高..
(可見..我替他賺了不少..)
那晚.政風室的便衣警官.兩名.假裝要打電動.
和我換了零錢.1000元10元硬幣.
我說:
[先生.我們純屬娛樂.機檯分數不能換獎金.]
他沒反應.直接去打麻將台.
才打1分鐘.他把1000元都投進去了..
喊我:[妹妹..過來..我不要玩了.
我朋友不會打麻將.
要換玩彈珠台.我的錢都在麻將台裡.]
當時.我遲疑了一下.
但是.不會玩.換機檯這個理由很合情合理.
我堤防著.告訴他..這是特例.
我把麻將台上的分數金額.950元.95個硬幣拿給他.
當我.把硬幣拿給他時.
外面衝進來武裝警察7.8名.還帶槍.
就這樣..說我經營賭場..(當時.我傻眼了)
硬說.950元是賭金.查扣了5台電動機檯.
他們自己寫好口供要我簽名.
我簽了.但名字後面.
備註:我的簽名不代表認罪.因為我是被他們強迫的.
那些長官看了很生氣..要再擬一份讓我重簽.
我生氣了..答:[ 不要..我沒犯法!]
爭執了2個多小時.家裡只有我在.
我被扣上手銬.送上警車.(還好有讓我鎖門)
在警車上.很無辜.也很無奈..就流下了眼淚..
心裡安慰著自己.別人沒坐過警車呢.妳真幸運.
就這樣.
我被當成現行犯.進了分局拘留所.等候明天移送.
拍照.正面.側面.左右.按指紋..
罪犯的建檔工作.我都做了..心好酸!
那一晚.很幸運.拘留所只有我ㄧ個人.
聽說.那天本來關的逃跑外勞都送走了..
不然.約四坪大小的牢房.還有馬桶飄來臭味.
如果再擠進別人.我大概會崩潰..
我和管理員聊天.我把我的情形對他說.
也把準備在法官面前要講的話對他說一次.
並請教他.需不需要花錢請律師.
他說.不用啦..你說的好有道理.比律師還好.
不要浪費沒用的律師費嘞..
(真的嗎?當時還很開心)
(後來知道.賭博電玩案.從沒有人沒罪過.
所以.......他要我別浪費錢)(悲)
那一晚.我兩手抱著膝蓋.將臉埋在裙子裡.
哭得很傷心..
感嘆.從此.我的人生就有污點..
委屈讓我忘了肚子餓這件事.連喝水也忘了.
就這樣.哭到天亮..管理員問我要不要什麼.
我都搖搖頭..情緒低落到..如果有一把刀.
大概會拿起來割自己幾刀(錯誤的想法)
天亮了..今天換坐上囚車.被送到法院..
作筆錄時.又開始恐嚇我..要我直接認罪簽名.
我堅決寫上.我沒有罪..簽名不是認罪.
這一切種種.後來都是讓我打贏官司的關鍵.
那一天下午.我被心急如焚的家人保釋出去.
邊哭邊打電話給放檯子的人(公司).
結果..沒有半個人回電..還從此消失了..
什麼如果有警察找麻煩.他們會出面處理..
騙子.騙子.大騙子..
訴訟案子.在台灣都拖很久..我的這個案子.
光來來回回出庭.就花了一年半左右的時間.
我沒有律師.但這期間.我讀了關於法律的書.
請教法院免費律師..到~~
收到法院寄來的書信..
陳*娟 賭博案不成立的判決書.
我又流下淚了...喜極而泣..
我贏了~~~~
斗大的淚水..夾雜著複雜的情緒.
有理還是可以走遍天涯..
我帶著車.
帶著公文去把我被扣押的金錢.電動台子.領回...
遇到拘留所的管理員.
向他打招呼.並告訴他我贏了官司的事.
他伸出大拇指說:
[你是第一人無罪的喔~~好樣的!]
這件事真的讓我經歷了"拘留所"的酸甜苦澀經驗.
而且..永生難忘..
希望.這一生..永不要再有這種牢獄經驗.
(贏官司的關鍵點.我告訴法官.
如果賭博準備拿走的獎金是會選擇拿大鈔較輕呢?
還是拿重重的銅板呢?
眼前的証物是95枚銅板..請問法官.你會相信誰?)
最後..法官相信了我..(勝利!)
有理還是可以走遍天下嘛~~~~
YE !
勝利!
後記:
我到某某單位領取電動玩具IC板.
也許.真的從沒有人無罪過.所以.
可能.他們早就把IC板處理掉了..
當被裡面的人恐嚇說.
我勸妳.不要領了..
妳如果堅決要領..
恐怕牢獄之災會讓妳
吃不完兜著走..
我才不怕..
我瞪大眼.準備嗆他.
但和我同行的朋友.馬上把我拉走..
算了.算了..
平安就好.沒事就好..不要再惹事了.
這真是.第一次感概到..
黑暗面到處都有..
算了...追查起來.
萬一
查出那個單位而扯出弊案.
對我可能還有威脅呢.
官官相護下..
真的算了..
這就是彈珠檯...其實.很好玩..(下)
(圖自網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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